破解公众认同难题 助力城管执法环境改善
来源:城市管理局 时间:2025-11-25

  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是维护市容秩序、保障公共权益、提升城市品质的关键支撑。随着城市化进程加速,城管部门承担的职能日益多元,但在实践中仍面临诸多系统性难题,制约着治理效能的提升。当前文峰区城管局仍存在突出短板:一是法律体系不完善,执法依据存短板;二是职能边界模糊化,人力配置失衡;三是执法方式较粗放,治理效能待提升;四是公众认同度不高,执法环境待改善。相关建议:一是完善配套制度规范、强化执法合法性保障;二是精准界定职能边界、优化人员配置结构;三是推行柔性化执法模式、构建长效监管体系;四是加强执法公开透明、拓宽公众参与渠道。

  一、存在问题

  (一)法律体系不完善,执法依据存短板

  当前城管执法领域缺乏全国性专门法律,导致执法工作陷入“借法执法”的尴尬境地。在违停处理中,城管贴条因缺乏全国统一的法律授权和联网惩戒机制,常出现当事人拒不履行处罚、执法效力打折扣的情况,与交警执法的权威性形成鲜明对比。法律缺位还导致执法边界模糊,部分新兴管理事项如广场舞噪音管控、共享设施乱停放等,因无明确法律界定,执法人员易陷入“管则越权、不管失职”的两难。同时,处罚标准不统一、程序规定不细致,既给执法人员自由裁量留下过大空间,也为当事人质疑执法合法性提供了借口,加剧了执法冲突风险。

  (二)职能边界模糊化,人力配置失衡

  城管职能呈现“无限扩张”态势,成为各类难管事项的“兜底”部门。从市容环卫、违法建设管控,到游商治理,诸多分散于各个部门的管理职责,最终都纳入城管“篮子”。这种职能泛化导致管理战线过长,精力过度分散。与日益繁重的任务相比,城管人员配置严重不足。以部分城市为例,区级城管部门正式编制常年空缺,甚至无法满足初始定编要求,只能大量聘用公益性岗位人员填补缺口。这些临时人员月薪普遍偏低,多数缺乏完善的社会保障,在高强度、高风险的一线执法中,易因职业认同感低、专业能力不足引发不规范执法行为,成为负面舆情的高发群体。

  (三)执法方式较粗放,治理效能待提升

  传统城管执法仍以“人工巡查+事后处置”为主,存在响应滞后、覆盖不全的短板。背街小巷、隐蔽角落等区域易形成管理盲区,违法建设、偷倒渣土等问题常因发现不及时导致处置成本增加。执法方式上仍存在“重处罚、轻引导”倾向,对初次违规、情节轻微的商户直接罚款,易引发抵触情绪,甚至激化矛盾。长效监管机制缺失导致“整治—反弹—再整治”的恶性循环。部分区域在专项整治后,因缺乏持续跟进的巡查管控,店外经营、占道堆放等问题很快回潮。同时,执法数据未能有效整合运用,无法通过数据分析预判问题高发区域和时段,难以实现精准施策、源头治理。

  (四)公众认同度不高,执法环境待改善

  社会对城管执法存在认知偏差,部分公众受负面舆情影响,对执法行为天然持怀疑态度,甚至在执法人员正常履职时起哄阻挠。执法公开透明度不足,公众对城管执法依据、流程、结果缺乏了解,易因信息不对称产生误解。公众参与渠道不畅导致城市管理“政府独唱”局面。多数市民缺乏参与城市管理的有效途径,对占道经营、环境脏乱等问题不知如何反馈,即便反馈也难以得到及时回应,逐渐丧失参与积极性。同时,城管部门与公众的常态化沟通缺失,无法及时回应关切、化解疑虑。

  二、相关建议

  (一)完善配套制度规范、强化执法合法性保障

  省级层面建立城管执法标准体系,对执法流程、文书样式、裁量基准等作出细化规定,压缩自由裁量空间。建立跨部门法律适用协调机制,明确城管与各个部门的执法权责,避免职能交叉或监管空白。建立执法依据公示制度,通过官网、公示栏等渠道公开执法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及具体条款,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执法人员法律培训,重点提升对法律条文的理解与适用能力,确保执法行为程序合法、内容合规。

  (二)精准界定职能边界、优化人员配置结构

  按照“权责法定、精简高效”原则,通过地方政府规章明确城管核心职能清单,剥离不属于城管职责的事项,将专业领域管理职能回归对应主管部门。建立职能动态调整机制,对新增管理需求进行评估论证,确需纳入的按法定程序划转并配套相应资源。根据辖区人口规模、管理任务量等指标,科学核定城管正式编制,逐步补齐编制缺口。提高临时执法人员薪酬待遇,完善“五险一金”等保障机制,建立与工作绩效、风险等级挂钩的激励制度,稳定执法队伍。

  (三)推行柔性化执法模式、构建长效监管体系

  构建“地面+低空”立体化监测体系,在主干道配备搭载智能识别算法的巡查车辆,对占道经营、道路破损等问题自动识别上报;在重点区域部署无人机开展高空巡查,消除隐蔽盲区。依托数字城管平台积累的数据,分析问题高发时段、区域及类型,制定差异化巡查计划,实现“重点区域定点守、高发时段加强巡”。建立“整治—评估—巩固”工作机制,专项整治后开展“回头看”,对反弹问题挂牌督办,直至彻底解决。

  (四)加强执法公开透明、拓宽公众参与渠道

  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定期公开执法依据、处罚标准、典型案例等信息;对重大执法行动进行全程记录,必要时向社会公示。建立执法结果查询系统,方便当事人和公众查询案件办理进度与结果,保障知情权。在数字城管平台增设市民举报入口,实现问题一键上报、进度实时查询;建立“城管体验日”制度,邀请商户、市民代表跟随执法人员巡查,直观了解执法流程。组建志愿者队伍,协助开展文明劝导、环境监督等工作,形成共治合力。

责任编辑: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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