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周斌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在安阳市适度解禁燃放烟花爆竹”的议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如您所说,“春节是中国数千年的传统节日,燃放烟花爆竹作为中华民族一个历史悠久的习俗,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础,有着极高的群众认同感”。我们也认识到不能以“一刀切”的方式开展禁放工作。
然而从世世代代相沿成习的“当然”,到如今日渐成俗的“不然”,其实是多头博弈的结果。其一,传统与现代的博弈。燃放烟花爆竹属于传统习俗,是春节不可或缺的年味,环境保护属于现代理念,人类要尽量减少对自然环境的破坏。其二,权利与义务的博弈。过年燃放烟花爆竹是一种文化传统,但法律规定,公民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如何平衡是一个问题。其三,群体与群体的博弈。有人喜欢年味,尽情撒欢;有人主张环境权,不喜欢噪音和硫磺味。因此在对待是否禁止售卖烟花爆竹的问题上,不同群体存在分歧。其四,被管理者与管理者的博弈。出于环保、安全、秩序等公共利益考虑,管理者总是倾向于限与禁。
我部门主要负责烟花爆竹的禁售禁买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当尽量找到工作的平衡点,借鉴一些其他城市成熟和好的做法,做到管理更加精细化。进一步强化执法力度,对相关商家严格规范,加大巡查执法力度,加大宣传力度,立足实际、积极行动,在节日期间组织力量走上街头、进入商家强化宣传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做好安全员、宣传员,配合公安等相关部门做好禁放工作,让烟花燃放既满足过年的“年味”,又可以安全环保。
最后,我们也会积极向相关部门反映工作中遇到的实际情况,希望相关部门积极出台相关细则法规,在工作中做到依规执法,人性禁放,为我区建设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