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纳税义务人:
为进一步便利纳税人统筹办理纳税申报事项,支持企业灾后重建和疫情防控,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依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文件精神,决定我省2021年8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2021年8月31日。
请周知。
国家税务总局安阳市文峰区税务局
2021年8月12日
主办:文峰区人民政府
承办:文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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