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我区之前的《文峰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是2024年印发的,随着防灾减灾委员会议事机构调整,防灾减灾委员会及相关单位职能发生变化。2024年12月,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河南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豫政办〔2024〕74号),重点突出了“两个至上”理念和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参与、群众自救的管理体系,并在组织指挥体系、启动应急响应条件和程序措施等方面做了修订。为进一步完善我区预案体系,适应新时代新的形势任务、满足受灾群众救助新期待的需要,做好新时代灾害救助工作,区应急管理局牵头组织对《文峰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进行修订。
二、主要内容
1.对组织指挥体系进行了修订,根据我区防灾减灾委员会议事机构调整,将“文峰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调整为“文峰区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并明确了各部门在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2.调整应急响应条件。降低启动门槛,将“紧急转移安置或需救助”调整为“和”关系,将“死亡或失踪”调整为“和”关系,扩大救助覆盖面。
3、优化响应程序。响应分为四级(一级最高),一到四级分别由安防委主任、安防委常务副主任、安防委副主任、安防委办公室主任决定启动响应,缩短响应时间,提出了更加科学、合理、有效的自然灾害相应程序。
三、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河南省实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办法》《河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河南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安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文峰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等。
四、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应急救助能力,合理配置救灾资源,迅速、有序、高效应对自然灾害事件,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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