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何志中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改为限放”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建议“制定燃放的时间、场地的限制规定,加强限放宣传引导以及监管力,让春节既有节日的气氛,又不会对环境和消防产生威胁”,我们也认识到不能以“一刀切”的方式开展禁放工作。
我局主要负责烟花爆竹的禁售禁买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当尽量找到工作的平衡点,借鉴一些其他城市成熟和好的做法,做到管理更加精细化。其次,强化执法力度,对相关商家严格规范,加大巡查执法力度,加大宣传力度,立足实际,积极行动,在节日期间组织力量走上街头、进入商家强化宣传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做好安全员、宣传员,积极配合公安等相关部门做好禁放工作,让烟花燃放既满足过年的“年味”,又可以安全环保。
最后,我们也会积极向相关部门反映工作中遇到的实际情况,希望相关部门积极出台相关细则法规,在工作中做到依规执法,人性禁放,为我区建设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