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充分发挥政府主体责任,完善财政扶持机制,做好城市公交企业成本规制及财政补贴相关工作。通过实施公交成本规制办法,合理界定城市公交企业运营成本范围,建立公交企业成本核算标准,科学测算、审核和评价公交企业经营状况,准确测算和确定财政补贴,有效促进公交运营降本增效,推动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
二、制定依据
《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64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贯彻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推动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3〕4号)。
三、主要内容
本办法共七章十八条,由总则、城市公交成本规制、城市公交收入规制、城市公交财政补贴、部门职责和实施流程、配套措施和附则七部分构成。
第一章总则部分介绍了该办法的制定依据、成本规制的定义,提出成本规制及财政补贴的有关要求及原则。
第二章城市公交成本规制部分介绍了规制成本构成与核定,规制成本由直接运营成本、期间费用、税金及附加三部分构成,明确了成本项目规制值的核定办法。
第三章城市公交收入规制部分介绍了规制收入的构成,对规制收入的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其他各种补贴收入核定进行明确。
第四章城市公交财政补贴部分明确了规制补贴资金来源,财政补贴计算方式及绩效考核奖励规则。
第五章部门职责和实施流程部分明确了办法实施相关各部门的职责,介绍了具体实施流程。
第六章配套措施部分对公交企业相关经营活动作出规定,并补充说明了特殊情况下补贴资金的增减情况。
第七章附则部分明确了该办法的应用范围及执行开始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