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内容:
河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中,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军人的子女,可以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根据军人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意愿安排教育质量较好的中小学就读。 该文件中户籍所在地是指安阳市户籍还是县区。我是一名戍边军人,驻地属于国家规定的四类艰苦边远地区,孩子户口属龙安区,能否跨区入文峰区入学。
回复内容:
区教育局回复:您的来电已知悉,现回复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第五十五条 军人子女入读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普惠性幼儿园,可以在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父母居住地、部队驻地入学,享受当地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政策。为贯彻落实好国家和我省各类教育优待政策,文峰区教育局按照有关规定,统筹解决好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的入学问题。现役军人子女入学需提供文峰区城区户口或监护人在文峰(高新)区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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